第116章 应激障碍(第1/9页)

作品:《自首情节的减刑规定

题安说:“这种案件属于公诉案件,不属于自诉案件。

但鉴于加害人小鸢,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可是,如果真的是小鸢推的,就要对她严加管教。

根据情况看,要不要送到少管所进行定期教育。

一个七岁的孩子,能把妹妹故意推下楼梯。

就有可能有一天,把别人家的孩子,也通过暴力方式推下楼梯。

你和孩子爸爸,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宋玉忙点头,“我们回去一定对小鸢严加管教。

保证绝对不会再有此类事件发生。

还请警官这件事到此为止,不要扩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