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穷酸报社(第1/6页)

作品:《我在明朝赚大钱听书

正月二十六,天刚蒙蒙亮,郑学究就换上了家里唯一的一件长袍出门了。

因为正月都没有还过完呢,天气还没有完全转暖,单薄的夹袍根本就挡不住寒冷,冻的郑学究直打哆嗦,但他觉得只有这件长袍才能彰显自己的文人身份。

虽说郑学究已经五十多岁了,至今还打着光棍,穷的连一双新鞋都买不起,却是整个三马街唯一一个功名在身之人:童生。

历朝历代从来都不缺少胡子都白了的老童生,就算郑学究的年纪大一点才是个童生也没啥丢人的,只是他这个童生的功名来的实在侥幸——因为他走的是“录遗”科。

所谓的“录遗”科,并不是正式的科举,反而有点类似于“补招”的意思,只是因为考官大人可怜他的年纪实在太老了,才给了他这么一个名额。biqikμnět

读了一辈子书,才是建文元年的“录遗”科中混了一个童生,但这并不能改变他的命运。

以前的时候,郑学究也会时不时的和胡富贵一起编造些稀奇古怪的“小故事”混几个铜板,勉强饿不死而已。

郑学究已经穷的叮当烂响,总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冬闲的时候还能办个私塾什么的,教授小孩子们读书认识混几升糙米。

眼瞅着就要开春了,私塾也就办不下去了,听说胡富贵那边有饭辙,他就干脆起了个大早,准备到胡富贵家里去看看。

刚刚走到街口,迎面就遇到了吴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