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诛吏、免督(三)(第1/6页)
作品:《清明应该祝》“这个有什么好说的?”陈书吏的脸色又自然起来,“我和卢大人只说一句话:小人没杀过人!”
卢德光则摇摇头:“可我看那二人说的也合理。”
陈书吏扭头看向那两个衙役,其中一个出来,脸朝着他说道:“我有证据。”说着,他走到师爷那桌上拿了一份状告,“这是王伯一告你私吞家产的状子,写到一半笔就停了。”
“这是仵作验尸的时候不经意间在角落里看见的。”卢德光补充道。
“我要真杀了他,何必留此证据?”
“说不定没看见呢。”黎用说道。
“仵作验出来他是怎么死的?”陈书吏不理他,继续追问。
“勒杀。”卢德光拿出那份仵作写的呈子,说道。
“极有可能是你干的,”那衙役道,“别无可能。你既抄了他家,定是恐怕王伯一状告知府,乃拿了绳索,去往号房勒杀王伯一,以杀人灭口……”ъΙQǐkU.йEτ
“你说这些可有证据!”陈书吏大喊道,“你怎知道绳子是我的?你说的如此之详尽,难道不会是你们两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