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关于标题娘相亲遇到普信男这件事(第2/4页)
作品:《利鲁姆为什么叫萌王》顿时瞪大了双眼,恶狠狠的瞪着利姆露,立刻对着利姆露大喊,“你竟然敢打掉我的牙!!人呢!!来人啊!你们的老大都被打了,怎么一个人都没有!!”
贼眉鼠眼的家伙一直喊了好几遍,也没有任何人应声,随后好像突然反应了过来,看着眼前正居高临下,双手环胸,用着像是在看哥谭市的王者,马戏团的主角的眼神看着自己。
再细细看去,那琥珀色的龙瞳当中,还写满了嫌弃,利姆露正用着那种看垃圾的眼神看着眼前的贼眉鼠眼。而且再加上利姆露脸颊两侧那些许的幽蓝色龙鳞,额头上的龙角,让利姆露看起来更加的威严满满。
“你!你是什么人!!”贼眉鼠眼伸出自己的右手食指指着眼前的利姆露,都到了这个时候,贼眉鼠眼才终于想起来问利姆露是谁。
利姆露见到贼眉鼠眼用手指着自己,皱起眉头,“给你三秒钟,收回你的手指头,我不喜欢别人用手指着我,如果你要是管不好你的手,那就由我来帮你管。”
说罢,利姆露的手中突然出现了一把被木制刀鞘包裹着的太刀,如果是熟悉太刀的人,肯定会在一瞬间认出来,并且会极度震惊。
因为这把刀的名字叫做初代鬼彻。
利姆露将手中的初代鬼彻从刀鞘当中抽出,指着眼前贼眉鼠眼的手指。
贼眉鼠眼虽然不认识利姆露手中的初代鬼彻,但是在利姆露将初代鬼彻拔出来的时候,就感受到了一股极强的杀气,见到利姆露将初代鬼彻放在自己手指的上方,急忙把自己的手给收了回来。
牙掉了可以去镶金牙,手掉了可没法换金的,自己还要用手数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