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问与答(第2/5页)

作品:《小说主人公是天医门

“谁知道,就在这个时候,那位姓林的女士来了。她一来便把李青梅的欠款帮她还给了王素芳。

“然后,她便叫我的当事人去她的店铺上班来抵还她帮她还的欠款。

“然而,当我的当事人去看,那店铺的活她干不了的时候,便离开了林老板的店铺。

“就在离开了林老板店铺的第二天,林雨霞老板的手下共七个人便找到李青梅的店铺上进行打砸!然后,林雨霞老板随后便带了两个人和一份合同书到了李青梅的店铺上。

“到了店铺上她便拿出早已经拟好的合同叫我的当事人签字。当我的当事人看见合同的条文里最重要的一条是整个店子的货加上铺面一共只值五千一百元时,便拒绝签字!

“这时,林老板便恐吓她道:‘你是不是要再一次被打才愿意签字?!’我的当事人听了后,吓得只好把字签了!因为她还有一个两岁多的女儿要供养,万一自己被打来睡起了,谁来供养她的女儿呢?

“就这样,我的当事人就失去了她赖以生存的店铺。回到家以后,已经没有任何出路的我的当事人,便只好背着孩子,把家门锁上,投奔她自己的舅舅去了!

“去了舅舅家十年后的一天,她回了一趟江城。但是,到了自己的原店铺和原住家一看,自己的店铺和住家都已经被林雨霞老板霸占,修成了大商场了。

“如今,我的当事人已经回到了江城,女儿也已经长大,自己也已经四十七岁了。为了生存,她们必须要回本属于她们自己的房产和店面。好了,我的陈述完毕!”

孟飞说到这里便已经把李青梅丢失房子的经过简单地交代清楚了,整个过程事情发展的脉络清晰,条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