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的想法?

张副市长、唐副市长和蓝局长等人都诧异的看着江晓白。

江晓白讪讪的笑了笑:“我的意思是,既然市里财政吃紧,那不如由我出资办一所小学。”

唐副市长惊愕道:“你是说民办学校?”

建国至今,民办学校随着国家政策的演变历经浮沉。1952年,教育部出台《关于接办私立中小学的指示》,提出将全国的私立中小学全部由政府接办,明确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的事业由国家管理与负责。

在此后的30年间里,我国的私立幼儿园、私立中小学基本全部消失。

1982年,国家把发展民办教育的重要性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宪法》第一次明确了民办教育的合法地位。

1993年,政务院印发《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了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

1997年政务院颁布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这是国家第一部专门规范民办教育的行政法规,使民办教育的发展进入到法制化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