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二章 攻克(第1/22页)
作品:《开局诛十族,朱棣求我当国师笔趣阁》广西布政使司凭祥县。
新城侯张辅与骠骑将军朱荣等,在隆隆的重炮准备中,待着也是待着啊不,特意郑重地行祃牙之礼。
所谓祃牙之礼,便是古代出兵祭旗的礼节。
《诗》曰:“祈父,予王之爪牙。”祈父,司马,掌武备,象猛兽,以爪牙为卫,故军前大旗谓之“牙旗”,出师则有将军“建牙”、“祃牙”之事,开府建牙一词便是从这里来的。
当然了,祭旗砍脑袋倒不是主要目的,张辅的主要目的是重申一下军事纪律。
一座熊熊燃烧火盆前,张辅看着眼前安南国的山川形胜,对着身前将校大声地宣读着简短的军事纪律条例。
“此番出兵,非陛下利安南土地人民,乃为黎贼害其国主虐其黎庶,奉行天讨,以继绝世、苏民困,命我等以吊民伐罪。”
“现有告戒:一、非临阵毋要杀人;二、非禀令毋许取物;三、毋掠敌国百姓子女;四、毋焚庐舍茅屋;五、非搏杀毋践禾稼。”
“尔等宜奉承圣天子德意以立奇功,不用命者,必以军法从事,杀无赦!”
不管是说此时的明军发的起满饷,所以不用士卒自己动手赚外快,还是说确实有点仁义之师的味道,总之呢,明军的军纪要求还是不低的,最起码在同时期,也只有帖木儿汗国那种把军法官安插到基层的军队能比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