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惨痛的代价(第4/7页)
作品:《逃荒路上养娃三岁半》这么一来,卢夫人无罪,卢士翰也从主犯变成受人蒙蔽的从犯。
最终主犯月桃维持原判,杖刑一百,流放三千里。
张德和李康诬告程天福当街伤人,杖刑四十,拘役一年。
念在从犯卢士翰年幼,流三千里可依照“折杖法”折为脊杖二十,臀杖一百。
卢新知趁机提出以钱赎罪,减轻处罚。
在付出五百石大米和三百石小麦的巨额代价后,落到卢士翰身上的最终处罚是臀杖三十,他人不得替代。
鉴于卢家为赈灾做出的贡献,卢县令法外开恩,允许卢士翰分三次受刑。
就是动手的衙役太老实,打得卢士翰哭爹喊娘,皮开肉绽。
听着儿子的惨叫声,卢新知的脸色难看至极,却不得不咬牙挤出羞愧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