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万字感言(第1/10页)
作品:《三界公是什么神》晚上十点钟,我像土狗一样伸着舌头在街头孤寂地奔跑时,我觉得我比整天低头看手机的小朋友更有冲劲。是为题记。
前面有同学说过,夹袄的感言写得比正文好。
夹袄认为这位同学夸人的角度很别致,姿势也很妖娆。
虽然对一位以写小说为毕生追求的作家来说,尊重得不够到位。
是的,写小说是夹袄的毕生追求。
毕生这个词,但凡年轻点的同学,切不可轻用。
岁月不饶人,就是说过了些岁月,打了自己的脸,但早已原谅了自己。
夹袄写小说,已经有好些年头了。
写网文,也有好些年头了。
好些得都不好意思细数,也不是什么多光彩的事情,毕竟一直没有成绩,让好些同学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