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证据(第2/9页)

作品:《从副科到正厅需要几年

眼下关于周辉武底下人贪赃枉法草菅人命的证据其实已经有了,但是即便手握证据陈青云却依然不敢掉以轻心。

他想起县公安局于局长对他讲过一桩发生在开发区的案子:

开发区有个做工程的小老板姓王。

王老板常年在外工作,家里只有年轻貌美的娇妻和不到一周岁的小女儿住在开发区富人区。

有一天,突然有人报警王老板的老婆孩子被杀,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人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

却惊呆了!

母女俩的死状实在太惨!

年轻的母亲被人先奸后杀下身满是血水,尚在襁褓的婴儿应该是被犯罪嫌疑人用力重重摔在地上活活摔死,地板上流淌着婴儿的脑浆。

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