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黥刑(第1/3页)
作品:《列国图志之中国》>
吴家被放逐出妊国了。三天,短短的三天内,吴家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古往今来,被冤枉的人犹如过江之鲫,多他吴家这么一条小鱼并不会改变什么。吴家的父亲吴承嗣在这短短的三天时间里,像是突然间老了三十岁,尤其是眼睁睁的看着吴家拖着残躯,一瘸一拐的在衙役的驱赶下到邢房里准备刺字的时候简直心如刀绞。
黥刑,又名墨刑,黵刑,刺字,上古的五刑之一,就是在人脸或身体刺字,并涂上颜料,是一种极其羞辱的刑罚。流放者为了防止其逃跑,或者说未经允许私自返乡,都会在他们身上刺字。这同样也会给犯人带来一生都无法洗去的污点,同时刺字的部位也有多种多样,有刺双颊的、刺脖子的、刺胳膊刺额头的,只要执刑小卒喜欢,刺哪都行。
不过这次刺字的小卒子可不敢乱来,因为吴家的父亲吴承嗣就站在旁边,用一双冰冷的眼睛死死的盯着自己。为了防止被吴承嗣秋后算账,这名小卒破天荒的,头一次跑到刺字家属面前请求“意见”。
“吴老爷,嘿嘿……您瞧这事儿弄得,这个…您看是刺哪合适啊?”小卒子卑躬屈膝的在吴承嗣面前就差没跪下了,语气卑微的像是他们家的佃户一样。
此时还禄早已离开县衙回郡守府去了,李直丙也趁众人不注意的时候,灰溜溜的跑回家办丧事了,走的时候连招呼都没打。大堂里就剩下吴承嗣,记同还有师爷等一班衙役。记同等人在听到小卒子的话后,全都没吭声,只是静静的站在那看着吴承嗣,等着他表态。
吴承嗣脸上的表情几度变幻,好几次想张嘴说话都没能发出声来。他心里很清楚,一旦刺上了字,吴家这辈子算是废了。
“刺胳膊上吧。”最后还是县令记同打破了沉默,说完后看了一眼吴承嗣,见他还在那没表态,就当他默认了。璇儿走到那名衙役面前,有些突兀的轻轻拍了拍那名衙役的肩膀,只是位置有些偏下,然后像是语带双关般似的对他说:“麻烦你了。”说完又用力捏了一下他的肩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