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十(二)(第3/3页)
作品:《神仙往事 遇雨遇雨》此路不通,环婶儿又换了一条路。
环婶儿问她相公,万一签不准,这一胎还是女儿的话,只要她能让家里富起来,也允许相公纳妾,是不是就可以不休她也不再打骂她?她的相公应允了。
如何富起来呢?
环婶儿想到的第一个主意竟然是卖女儿。环婶儿口口声声骂的把女儿卖到青楼的畜生原来是她自己。但环婶儿的相公觉得只有两个女儿可卖,即使撑死也只能卖一百两,达不到他心里认为的“富”。
那怎么办呢?两个畜生凑在一块儿又生一计。
环婶儿不知从哪儿打听到原来的知县有纳我做妾的意思,只是苦于郎中爹爹梗在中间。那知县老的都能给我做爷爷了,人人都知道郎中爹爹疼女儿,肯定不会同意。
原来的知县打的是两袖清风爱民如子的招牌,自然不肯漏出好色强抢民女的模样来,所以虽有此想法,一直也没找人上我们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