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请政、泄机(一)(第1/5页)
作品:《清明节诗词》卷宗开头是这么写的:
‘南京都察院承知府之令,特查办此案。事俱了结,封入有司存之。……’
‘此案犯李甲,本陆门中一仆人,因同司业有隙,故窃其家五两纹银,以为收买刺客之资,使伏午门,持刀杀人,乃致触目惊心之血案。……经察之详明,此案与陆松及子据无干,系此犯一人作成,定以故杀人之罪,按法当斩。立讼词如左:……’筆趣庫
卫怀往下便只过目了几眼,就丢开不看了。杨怀绳亦一声叹息,只有夏元龙仍在仔细地看着。
“分明是陆家人犯案,却找了个替罪的来,都察院还就这么信了!”杨怀绳咬牙切齿般地说道。
“都察院这块肯定被陆家算到了……估计花费了不少银子。”卫怀又躺下了。
“难怪他们如此肆无忌惮、胆大包天,还敢刺杀国子监的祭酒!”杨怀绳叹道。
“他们能从此案脱身,也不是全靠着自己啊。”夏元龙合上卷宗,说道。
“还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