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孙江案的二审和投诉(第1/4页)
作品:《一般请个律师打官司得多少钱》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五日下午三点。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孙江上诉一案。
审判长,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马文涛和两名审判员步入法庭。
在双方进行诉辩,亮明观点后,审判长马文涛开始发问:“双方是否有新证据向本庭提交?”
王大发急不可耐地抛出了两份证人证言,一份是证人孙大会证言,证人孙大会证明: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原告经常向被告要钱。另一份证人孙明亮也作了类似的证明。审判长请法警将上述两份证人证言交给被上诉人代理律师刘大权质证。
刘大权从法警手中接过两份证人证言,仔细看了四、五分钟:“鉴于我方无法辨认证人签名的真实性,要求证人出庭作证。”
审判长:“上诉人的证人可否出庭作证?”
王大发:“证人孙明亮可以出庭作证。”
审判长:“传证人孙明亮出庭!”
法警立即从审判庭外将一个四十多岁的矮个中年男人带了进来,安排他坐在证人席上。看得出证人没有进过法庭,神情显得有些慌乱。
审判长向证人发问:“请证人说一下自己的自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