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挂羊头卖狗肉(第2/6页)

作品:《我在明朝经商

就比如说这个“翠云书寓”吧,本就是一个非常有名的烟花娱乐场所,这早就是一个半公开的秘密了,不仅那些达官贵人趋之若鹜,连京城的市井小民都很知道那地方根本就不卖书……

若仅仅只是如此,那也就算了,毕竟这样的“书寓”、“绣馆”也不是只有一家,早已成了法不责众的局面,无论是官员还是小民,全都已经习惯了。

真正让陈长生下定决心介入此事的那个人根本就不是眼前的这位《同文报》主笔,而是来自于同文报的“首席大记者”——沈蓉儿。

这段时间,沈蓉儿曾经去了河南,准备给惨死的老舅公收殓遗骨,但却没有能够如愿。

她根本就没有找到老舅公的遗骨,只能在老舅公死去的地方堆砌了一个坟头,烧了些纸钱就算是祭祀过了老舅公的在天之灵。

彼时彼刻的灾区,朝廷正在下大力气赈济灾民,终于把那些灾民安抚了下来。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可不仅仅只是处置几个主管的京官那么简单,那些个地方上的贪官污吏也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朱棣根就不是什么宽和仁厚的君主,地方上又闹出这种事情,“龙颜震怒”之下必然要使用酷烈的“霹雳手段”:仅仅只是七品以上的地方官员,就被钦差大臣“就地正法”了十几个,还有各州各县各司各衙的贪官污吏,总计四十多人,已经押送到了京城,在三法司审理定罪之后,该罢官的罢官该流放的流放……

想当初,朱棣刚刚登上皇位的时候,斩杀了多少建文旧臣?连“诛十族”这种旷古未有的惨烈株连都弄了出来,又怎么可能会确确实实的放过那些贪官污吏的家眷?

“罪员之家眷,男子发于功者为奴,女子充入教坊司堕入贱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