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年轻的“老兵”(第1/5页)
作品:《狠狠》孟之祥和孟之璋退出中军帅帐,军中文书前来记录孟之祥的功劳,时人用毛笔,是春秋笔法,不过是寥寥记上数笔,曰某年某月某日,某人在某地斩杀金朝贵族军官一名、骑兵十八人,有首级为证,得马八匹,军资若干,着孟之祥和孟之璋画押即可。
缴获的马匹、兵器和护具等要归公,在那年代,这些东西都是重要物资,补充不易,自然得归公,另行分配。
但孟之祥拿走的马匹、骨朵、弯刀和弓箭等,还有其它的零碎,军中则是只眼开只眼闭,任其取走。
潜规则:“你一个人可以带走的东西,你可以自行带走,否则就得留下。”
孟之祥没有那么地大公无私,因为他是一个百骑队的指挥官,他得为他这个百骑队谋点利益哦。
宋朝军制:5人为伍(伍长),5伍25人为押(押正),2押50人为队(正副队将),前后2队100人为都(马军=军使、副兵马使;步军=都头、副都头),5都500人为营或部(正副指挥或正副将),5营2500人为军(正副统制、同统制、统领),几军为厢(正副都统制)。
营(部)是作战的基本单位,步兵1营(部)为500人,骑兵1营(部)为400人。
厢是受朝廷直接指挥的最高作战单位,一般由文职使相(或兼都统制)指挥,但往往难以让文官上阵,此时主要依靠军级单位作战。
“军”级单位不小,有时不止五营(2500人),可能七营(3500人)甚至十营(5000人)。
近年来的战斗越大越大,军级单位也相应扩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