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徐卫伤害案二审(第1/4页)
作品:《不请律师如何打官司》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日上午九时。徐卫伤害案的二审在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庭进行。
云滨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抗诉。
“一审中所举的各项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锁链,足以排除合理怀疑。假设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和徐卫一模一样的人出来袭击张巧儿,那他的动机是什么呢?缺乏作案动机的犯罪是不存在的。而反观被告人徐卫,作案动机是非常明显的。正像他在民事二审法庭上陈述的一样。如果上诉人不来开庭,按照法律规定,应按撤回上诉处理。那么他的案子自然就赢了,这种既可追求案件胜诉又逃避法律制裁的犯罪动机很明显。”小刘在法庭上抓住犯罪动机这个突破口侃侃而谈。
公诉人频频点头表示赞许。
“我如果想通过打我老婆,达到导致她不能开庭的目的,我完全没有必要采取袭击的方法。”徐卫梗着脖子说。
公诉人向被告人发问:“那你还能采取什么办法呢?”
“比如说我把她哄骗到家里。”徐卫回道。
审判长发问徐卫道:“你是什么时间知道如果上诉人不去开庭按撤回上诉处理这个规定的?”
“二审开庭前一周左右。”徐卫答道。
审判长向张巧儿发问:“在二审开庭前一个星期。他能够把你骗去他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