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哥俩好(第1/7页)
作品:《催妆》久仰大名这个词,有时候是褒义词,但有时候却是贬义词。
对于宴轻来说,这个久仰大名,却不是什么褒义词,毕竟宴轻京城第一纨绔的名声天下皆知,不是什么好名声。
林飞远这么一说,暗含的自然是讥讽,讥讽的自然不是他的容貌,而是他觉得,哪怕他容貌再好,这一副皮囊再赏心悦目,但他也配不上凌画。
宴轻仿佛不觉得他是在讥讽,他素来对自己纨绔的身份很是满意,他扬起眉梢,眼神带了一丝天子骄子的高高在上,当然,这一丝眼神,是他刻意为之,“林公子过奖了。”
他顿了一下,不客气地说,“据说林公子与我一脉渊源,若非来了江南,我还不知原来漕郡有林公子这号人物。”
言外之意,你的纨绔可真是做的不怎么样,我以前都没听说过你。
林飞远心里一怒,“宴小侯爷久居京城,从未出过京,京城天子之地繁华,自小长在富贵乡里,对京城之外的天下国土,孤陋寡闻,不足为奇。”
宴轻一笑,“是啊,漕郡还是我第一次来,我一个京城的纨绔,知道那么多做什么?不相干的人和事儿,自然就懒得知道了。”
他做纨绔四年多,做的非常自我,日子怎么舒心怎么过,自从最近跟凌画大婚,受了她的影响,理了许多外事儿,才不那么舒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