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速亡、急斗(四)(第1/5页)

作品:《清明祝

宋章即唤来几个随从,命之挑两个灯笼来,上面皆用浓墨写‘经历司知事’的名号,在马上高高举着,直出街巷。

他原以为如此就能逃过一劫,但事实并非如其所愿,反因头上那一对发红光的灯笼变得更为显眼,顿时来了不少盘诘的人,喝住面前那三匹马。

“这是经历司的宋知事,没看见吗!”两个随从生气地大喊着。

“管你什么鸟知事,”官兵怒骂道,“我们抓得就是他宋章!跟我们走!”

宋章自然不肯服软,指着那几个官兵道:“吾有公事去找府台大人商议,汝等没见我经历司的灯笼,还敢擅拦,真是胆大妄为!”

那官兵冷笑一声:“谁管你举着什么灯笼。知府大人有言在先,凡是书院中人,皆须好生看顾,不可令随意走动。你既自来送死,就休怪我等冒犯了!兄弟们,拿绳子,捆上!”

还不及宋章反应,身旁几个手快的官兵已将他扯下马来,绳索伺候。随从欲来抢人,被官兵推开道:“这是府台大人的命令,汝等不知原委,最好别来插手!回去告诉你那姓朱的院长,就说早日伏罪乞降,或能饶恕,不然夷平书院,个个问斩!”

“禀告大人,贼犯宋章已经拿获,可要前去亲审?”

知府犹豫地半转过身:“我与他没什么话可讲。由你们自己管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