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第2/9页)

作品:《锦衣状元

母子归来,李姨娘见朱娘面色不佳,心中一沉,送别于三便匆匆把门板隔上,过来小声问道:“夫人,生意没谈成吗?”

朱浩颔首:“妥了。”

李姨娘惊喜道:“那应该高兴才是,夫人……”

朱娘不回答李姨娘的问题,反而打量朱浩:“小浩,适才路上不好说,借钱可以,但你跟苏当家谈什么盐引分离,要是被官府抓到,那可是当做贩私盐论处啊。”

李姨娘大吃一惊。

好端端跟经营官盐买卖的湖广左布政使的小舅子谈生意,到最后竟然谈成贩卖私盐?

做官盐买卖,如果连贩卖私盐是何等罪过都不知,那趁早收手。

这属于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买卖,不懂法还想卖盐,命有几条?

《大明律》规定:“客商兴贩不许盐、引相离,违者同私盐追断。卖毕五日内不缴退引者,杖六十。将旧引影射盐货,同私盐论。伪造引者,斩。诸人买食私盐减贩私人罪一等,因而贩卖者,绞。”